富锦市公安局调查伤害案九年,如今却没有办案人   浏览:1446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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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讨厌 1 楼 2016/9/4 10:51:25
  2007年1月,黑龙江省富锦市发生了一起蒙面人行凶案,受害人唐世忠(曾用名:唐永)身体多处受伤,但令他感到奇怪的是:伤人者至今没有被依法传唤,案件搁置了数年成为悬案。
  近日唐世忠找到该局刑警队长张健,询问案件进展,却又遭遇了谎言与推诿。
  富锦市公安局调查伤害案九年
  如今却没有办案人
  中华新闻通讯社讯(首席记者:闻立 记者:乐吉) 受害人唐世忠向记者讲述事发经过。
  2007年1月的一天晚上9点多,唐世忠和往常一样下班回家,途径一条胡同时,突然出现了一个蒙面人,手持棍棒,不由分说对他进行毒打,二人混战中,唐世忠撕下他的面罩,认出此人是赵春波,这时候又出现两个蒙面人,使用尖刀等将他打倒在地,昏迷过去。


图:受害人唐世忠还原9年前被赵春波等三个蒙面人毒打之事及伤情。
  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中接受治疗。经医生诊断:右膝被粉碎、右小腿骨折、前额锐器伤、右手指筋断三根、左肩锐器伤两处、左侧腋下刺伤两处,为轻伤,并造成残疾。
  简单的伤害案件:可以查九年未果
  富锦市公安局刑警队接警后,唐世忠向办案人杜海辰反映,打人者之一就是赵春波。
  一个月后,唐世忠出院碰到朋友郭某,郭某说:“老唐,你缺那3000块钱吗?被人砍成这样!”
  这时候的唐世忠猛然想起,事发之前他和某派出所副所长曹军猛共同在当地开了一家川菜馆,当时二人讲好曹军猛出钱,唐世忠负责管理,就再酒店开业不久,他们二人因为3000块钱的账目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随后唐世忠就离开了这家酒店。而打他的人赵春波恰恰是曹军猛的好朋友!
  然后他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办案人杜海辰,案件进行到了2011年,唐世忠多次追问杜海辰,他的回答是:有公安内部人参与,不好调查!没查出来是谁干的!
  于是唐世忠开始找公安局信访办及主管局长,案件也没得到妥善处理。
  在此期间,曹军猛和赵春波曾找过唐世忠,答应给补偿他2万元钱了结此事,唐世忠同意以后不再追责,但他们二人的补偿却迟迟没有兑现,拖至到今日。
  查九年的原因:无办案人
  2016年8月15日下午,唐世忠在两位记者的陪同下,找到了富锦市公安局现任刑警队队长张健。
  张健听完唐世忠简单的介绍后说:自己还没看到卷宗,不了解情况,原办案人杜海辰已经调走了。
  张健让唐世忠三天以后再去找他。
  8月23日上午8点,唐世忠来到了刑警队,张健不在。
  8月24日上午8点,唐世忠再次来到这里,又没找到张健。于是他打通了电话,张健告诉他:办案人出差去北京了,周五周六也许能回来,唐世忠无奈之下,又找到了信访办主任,要求见公安局主管领导,他被告知这个问题还是得找张健处理。
  8月26号,唐世忠再次拨通了张健的电话号,张健说:办案人还没回来,他已找到嫌疑人赵春波,因他在外地干活,没有回到本市,无法对他实施传唤。
  8月29日8点30分,唐世忠又一次找到张健:”我能不能见见办案人,我有情况向他反映。”
  张健回答:有什么情况跟我说,只要我接手的案,没有破不了的案子!
  9点28分,唐世忠回到家中又气又恨:很明显是张健故意搪塞自己。于是又打通了张健的电话,要求他提供办案人的电话,张健却说:”我还没安排办案人呢!”
  老实本分的唐世忠无语了!
  他拿出记录本仔细查阅,从8月15号第一次同张健见面,截至到29号,他已6次找过张健,而张健却用谎言欺骗自己!
  唐世忠每次同张健见面和通话都录了音,并提供给记者。
  唐世忠:还我公道
  唐世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该案件已经发生了9年,明明是公安局内部人曹军猛所指使赵春波给唐世忠造成了伤害,而办案人却不敢管,导致唐世忠多次遭到曹军猛的电话威胁,使唐世忠被迫外出打工。
  回想起事发当初,唐世忠已认出是曹军猛的好友赵春波等人所为,这些事实,唐世忠已全部反映给办案人杜海辰,为什么却没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依法传唤,进行当面对质。
  事发后,曹军猛、赵春波二人曾主动找过唐世忠,要求和解,这些事实已证明谁是犯罪嫌疑人,可是该案件一直拖直了9年,看不到办案单位有任何作为!让唐世忠感到说不出来的愤怒,目前唐世忠决定以上访的形式,进一步进行举报,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有力的措施,对相关涉案人员实施抓捕,还唐世忠公道。
  【附唐世忠实名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我叫唐世忠,现实名举报富锦市公安局曹军猛身为公安干警、执法犯法,指使3人对我实施伤害,当地公安机关对此案不进行任何处理一事。
  2006年年初,我与亲属曹军猛共同开了一家川菜馆,曹军猛利用自己是富锦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副所长的身份、有人际关系,要求我到酒店进行管理,他负责出资,酒店开业半个月后,因为3000元钱的账目,我们两发生的争执,我就离开了酒店。
  2007年元月的一天晚上9点多,我在下班回家,途径一个胡同时,遭遇赵春波等人用棍棒和尖刀对我实施了殴打,已造成我身体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事后,就有知情人告诉我:是曹军猛找来赵春波,赵春波又找了两人,对我实施伤害的。
  富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我向办案人杜海辰诉说了上述等人的犯罪事实。可是几年过去后,杜海辰告诉我,因为有公安局内部人参与,不好调查,该案件始终没有被侦破。
  2011年曹军猛和赵春波曾找过我,要求和解,答应给我2万元了结此事,可是他们两人一直推脱到2013年7月,就不认账了!
  根据刑法规定他们二人已经触犯法律,应判有期徒刑,并包赔我一切经济损失,但富锦市公安局办案人却没有对他们二人进行追责。
  事到如今,我再次找到刑警队张健队长,他用欺骗的语言一次次的骗我,将案件一拖再拖。
  我认为他们这伙人的行为是严重的不作为,是袒护包庇犯罪嫌疑人,为了伸张正义,我特向你们进行实名举报,望领导在百忙中认真过问此事,进行查办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示法律公正,帮我讨回一个公道。
  以上我所反映的情况全部属实,我相信上级领导一定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
  如果我的案件得不到解决,我决心继续以上访的形式,为自己伸冤,直到解决为止。
  举报人:唐世忠
  身份证号:23900419670502033x
  联系电话:13039643187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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