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猴王出柘城,如来何时能澄清?弟弟入监法院为何冤屈哥哥?   浏览:988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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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讨厌 1 楼 2016/10/25 16:26:33
         真假猴王出柘城,如来何时能澄清
                弟弟犯法入监狱,法院冤屈李继同
  李继同(系犯法人李继峰之同胞哥)现年78岁,住河南省鹿邑县玄武镇李大楼村一组村民。
  2000年元月3日李继同、李继林、李继峰弟兄三人分家,李继同分得(老人赠与)位于李玺庙集东西大街南侧两间门面房及该房后院一间堂屋北屋和东屋楼房总计11间享有永久性的所有权。及218平方米的院地的使用管理权,现有分家协议书,见证人及〔镇建字(2002)016号〕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为证。只因李继峰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入狱而查封其财产时柘城县人民法院误将李继同的财产予以查封。本人知情后随依法提出异议,并递交了相关证据。但该院一意孤行至知不理,依就违法执行并强行拍卖。从而使无幸的李继同走向漫长十四年之久的诉讼道路。期间,虽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执行拍卖李继同的财产)研究决定柘城县人民法院的行为违法,并明示执行回转,合理赔偿,可本院拒不执行上级指示,仍然非法行事。依本院付院长李清坤为主多次召我李继同谈话,推托、威胁、带手铐、拘留,送交精神病院毒打,非法骗扣我身份证至今不给。强逼写不上访保证书等。该院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之规定,同时此案与习主席“冤假错案终身追究制”的重要指示相违背。由于本院的过错和违法行为给我李继同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人身的摧残,经济上损失,声誉上的败坏,谁来作主和纠正呢?答案是:靠唐曾不行,只有西天如来,当代真包公。多谢网友西天如来点击评论,多谢当代包公青天严查督办。
                                            李继同
                                    2016年10月23日
附网络报料详细案件:
 柘城法院错误拍卖房产遭控告 老汉官司胜诉却无法执行回转
                ______怪事!弟弟犯事 法院却执行哥哥房产
  弟弟因存款纠纷犯事,法院本应执行弟弟财产,却误打误撞草率地查封、拍卖起了哥哥房产,一起简单的侵权官司,哥哥与法院却打了十四年之久的官司才胜诉,可到头来自己的房产却不能执行回转。来自于河南鹿邑县的李继同老人提起十四年前的这场莫名降临的官司,就痛不欲生。
  
图:实名投诉人李继同对本文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诉电话:13839402246,身份证号:41272519391002611X.
  
图:柘城县人民法院错误查封、拍卖的李继同的房产,14年了,至今无法执行回转。
  
图:李继同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李继同,现年67岁,系河南省鹿邑县玄武镇李大楼村一组村民。由于父亲李武云年事已高,2000年元月3日在见证人李继秀、李继德的见证下,根据分家协议书,大哥李继同与二弟李继林、三弟李继峰兄弟三人对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地产进行了分家,鹿邑县玄武镇人民政府为李继同颁发了[镇建字(2002)016号]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这也就是后来被柘城县人民法院错误所查封拍卖的房产.)
  因存款纠纷,李继同的三弟李继峰被李国林、李汉儒、位书荣所告,2000年3月5日李继峰被柘城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弟弟李继峰犯了法,法院执行李继峰的房产,天经地义.然2002年8月16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在没查清房子归属的情况下,就草率地认定李继同的房屋归李继峰所有,竟然私自把哥哥李继同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后来在李继同提供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分家协议书、公证书等证明该房产是李继同的前提下(如图),2004年,拓城法院仍一意孤行,依然委托拍卖公司对李继同的房产视作李继峰的房产进行了拍卖,该后果直接导致该房产至今不能执行回来。
  李继同认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既然已确认柘城县人民法院查封拍卖其房屋的行为违法,就应该对其原有房屋执行回转,否则就应依法对此进行合理赔偿,但柘城法院却于 2012年11月20日作出(2012)柘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决定赔偿李继同拍卖房屋的价款2.4万元,价格显然畸低.李继同非常气愤地说:“我因分家取得的位于李玺庙集东西大街南侧两间门面房及该门面房后院一间堂屋,东屋楼房2屋7间共房11间,实际价值36万左右,这些房子都是集宅又有2间门面房,还有2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而柘城法院只赔偿2.4万元,这不是胡扯吗?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由于柘城法院的违法查封、拍卖等行为,期间使无辜的李继同无端卷入漫长的十四年之久的诉讼路。14年来,李继同除了自己的房屋因违法拍卖所造成的损失外,李继同还没日没夜的往返家中,柘城、商丘、郑州等地,原来健康的李继同现在体弱多病,精神崩溃,痛不欲生,少赚了多少钱,无法估计,2002年之前李继同在豫升皮革集团公司某办事处任财务会计,每月工资2500元,包吃住,报销路费,2003年郑州一家塑料厂请李继同任会计每月工资3000元,包吃住,因这场无端的官司而无法应聘。
  上访期间,柘城县人民法院多次找李继同谈话,但均毫无诚意,还在2014年12月25日以谈话为名,骗抢其身份证至今未还。2015年2月26日,柘城县人民法院李清坤副院长又召谈话,谈后说:张院长(正院长)研究研究。张院长去郑州开会7天后,又说去开封学习两个月又10天,直到5月4日、6月5日,电话再也不接了。无奈,李继同5月6日去最高人民法院请求立案审理,又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京办登记。
  5月13日,柘城县人民法院李清坤以李继同去北京上访闹访为由,指使四个青年人强制给李继同带上手铐,连拉带抬到车上(详情请查看立案庭摄像头),送到恒康医院扣留,作为懂法知法的副院长李清坤,威胁强迫李继同:1.领回原拍卖房屋款24000元;2.让李继同写个不再上访保证书,不写不放人。5月15日、5月19日都是强制要求李同意他们的要求,并说李:你死也死在上访的路上。
  习总书记在依法治国的司法改革会议上讲:冤假错案终身追究制,为解决立案难,要实行立案登记制。而柘城县人民法院却当作耳旁风,与中央政策对抗,屡屡违法,还说:你死也死在上访的路上!柘城县人民法院难道错案你们就一直不承认错误吗?
  人的一生仅有几十年,李继同因柘城县法院违法执行等行为被卷入14年之久的申诉路,由此给其造成了多么大的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可想而知.这所有的一切,完全都是柘城县人民法院承办此案的某些法官故意违法所造成的.
  最后,李继同告诉笔者:柘城县人民法院在依法返还我房屋及赔偿我各项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我的名誉!
  上访14年之久的李继同,何日能讨回自己一个应有的合理说法, 人民期待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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