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研究生同学问奖学金,答案在这里   浏览:5936  回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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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咪的花衣裳 1 楼 2014/9/14 0:05:16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吸引优秀生源,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不断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文件精神和《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两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财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和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全面管理,制定宏观政策,指导和检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和落实情况,统筹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终评等工作。 
第四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申请、初步评审等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工作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成员总数须为单数。 
第五条 各培养单位须将本单位制定实施的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予以公示,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第六条 学校财务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工作。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章 等级设定和标准 
第七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划分及其奖励金额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奖励等级 学业奖学金标准 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5000元 5% 二等 12000元 25% 三等 8000元 40%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1000元 5% 二等 9000元 15% 三等 7000元 30% 
第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九条 在规定学制期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 
第十条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十一条 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法违纪、考试成绩不合格、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当年的申请学业奖学金资格或全额追回当年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 
第十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具体评定条件按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执行。 
第十三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五章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第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一)具有免试保送研究生资格的我校和其他“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各族优秀本科生均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复试成绩排序。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0%,二等奖学金的比例为70%。 
(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学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复试成绩作为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三)调剂和破格录取的考生,均不参加本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但在校学习期间可参加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奖学金动态评定。 第十五条 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一)考生在前学历期间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奖励者。 
(二)入学考试的初试、复试成绩作为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三)破格录取的考生,均不参加本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但在校学习期间可参加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奖学金动态评定。 
第六章 在校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 
第十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在校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成绩。 
(二)科研成果及其影响。 
(三)日常行为表现及道德表现。 各项指标的加权系数,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自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如需增加考核项,可以自行增列。 第七章 评定时间、程序 
第十七条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结果在录取通知书发放之前公布;在新生入学注册取得学籍后,结合其档案到校情况,最终确定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 
第十八条 在校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每学年期末启动,并于新学期开学三周内完成评定工作。 
第十九条 在校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首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须对研究生本年度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将初步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二十一条 学校用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经费专款专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未使用完的学业奖学金名额不予保留。 
第八章 个人申诉 
第二十二条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本单位评审结果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工作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及时核查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研究生培养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十四条 对公示阶段结束后所提异议,学校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不受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级研究生起试行。其他相关规定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altuntarim 2 楼 2014/9/14 7:00:23

子挽



ye1989z 3 楼 2014/9/14 19:29:13

考研关注vkaoyan8



daneve 4 楼 2014/9/15 16:05:21

话说,非211高校,推免进去的怎么算钱?



紫语2 5 楼 2014/9/15 22:37:33

专硕是不是木有奖学金



相约北京 6 楼 2014/9/17 1:02:47

本科生奖学金,助学金



qmdqysy 7 楼 2014/9/17 6:24:05

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评优条件】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在校生;
2.二年级以内:综合测评班级排名10%以内;单科不低于80分,平均分不低于90分;三年级以上学生还必须通过大外四级(艺体生通过二级);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发放】
高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随安86 8 楼 2014/9/17 23:26:39

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与评审】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助学金发放】
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qq6501215 9 楼 2014/9/18 19:14:58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与评审】
1.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的学生 ;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奖学金发放】
学校每年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memoryhan 10 楼 2014/9/19 2:09:07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奖励对象】
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品学兼优的在籍注册学生干部。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学习成绩良好;
3.热心学校和集体的工作,积极完成学校、院系和辅导员布置的工作任务,并以身作则、成绩显著;
4.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热心帮助和善于团结同学,能深入了解和及时反映同学的思想、学习和心理情况,能转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班级(社团)同学中口碑较好、威信较高;
5.肯于吃苦、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和较高的奉献精神。
【奖励标准及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金额为500元,院(系)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不含一年级)的3%;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校级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具体要求】
1.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时间至少满一年,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2.上学年所修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
3.上学年所修各门课程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
4.校团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应同时征求学生所在学院(系)意见;
5.学院(系)根据评选比例推荐初审名单;
6.校级学生干部分别由校团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选比例推荐初审名单。
【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班级或社团评比推荐→学院(系)或职能部门初审→学生处复审并公示→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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