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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拆砸名校案后有奥秘 “公仆”不公被指枉法犯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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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讨厌
1 楼 2016/11/8 17:38:10
许昌拆砸名校案后有奥秘 “公仆”不公被指枉法犯律条
(系列报道二)
中华新闻通讯社许昌讯(记者 郑克邦 报道 )许昌市原副市长熊广田(现任许昌市委秘书长)和下属周建红、田桂珍等政府官员公权私用,强拆德永驾校的恶劣事件,被媒体报道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各界人士纷纷谴责不法官员的恶劣行径,涉案官员和各色人物紧急出动“灭火”推责,强拆案的内幕渐被揭开,真相即将大白。
(一)风声紧 压力大 小官“灭火”道真情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后,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呼声更加强烈。为配合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重大英明决策,记者近期追踪报道了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的德永驾校强拆事件。报道刊播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强拆案中的各色人物迅速浮出水面,背后的奥秘也渐被揭开。
图:原长村张乡政府乡长田桂珍(穿迷彩服者。她心虚,怕被人拍录,有意用手遮脸)在强拆现场组织指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方干部向记者反映,那个与政府腐败干部勾结的驾校老板,后台非常硬,他的哥哥是厅级高官,他黑白通吃,谢德永的驾校被不明不白地强拆掉,就是那个驾校老板与市政府个别领导合谋干的。
一个爱好法律的村民指出,拆除谢德永的驾校,是官商勾结在作怪。这个强拆事件,完全是当官的在另外一个驾校老板的收买下,打着政府的旗号,非法强拆德永驾校的。强拆德永驾校,是当官的替那个驾校老板除掉竞争对手而干的恶劣事件。
(三)谁违法 谁犯罪 法律法规是杆秤
针对强拆许昌德永驾校的情况,记者走访请教了数位法律界知名人士,他们指出,类似强拆德永驾校这种案件,目前我国不少地方都时有发生,老百姓对此怨气很大,政府形像因此受到极大的损害。强拆许昌德永驾校事件,除了非法强拆以外,由于其中还夹杂着官商勾结的情节,此事件更典型、更恶劣。
法律界人士还强调指出,政府要拆除当事人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严格地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规定的非常严格,非常清楚,无论哪一级政府违犯法律规定的强制程序,其行为都是严重违法的。许昌地方政府强拆德永驾校,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37条、42条和44条等条款的规定进行,其行政强制行为严重违法,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
(四)是听证?是“听整”?糊糊涂涂分不清
本报道截稿时,记者获悉,谢德永突然被通知,于11月7日下午,参加了在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局举行的德永驾校强拆事件听证会,会议由本开发区管委会纪检书记刘磊主持,相关土地局、规划局和公安机关派员到会,原长村张乡长田桂珍也到会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各方争论激烈,谢德永受到多位领导的严厉质询和无理纠缠。谢德永依法据理驳斥了官员们歪曲事实的谎言和非法怪言怪论,严正地指出,强拆他的驾校,政府人员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强拆德永驾校,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必须承担责任,无论怎么狡辩,怎么抵赖,其法责、罪责都逃不掉。
(请关注系列报道三和网民评论)
相关法条链接: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附文:
图:许昌市国土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收取德永驾校10万元,把德永驾校的98亩一般耕地变成建设用地,并盖公章向交通局出示了相关证明。
缴纳费用后,我多次催促王光辉局长赶快办理我驾校的土地使用手续,后来他通知我说我的德永驾校已经立项,我驾校的土地使用手续快办好了,让我交够10万元,就可以领取我驾校的土地使用手续证件。于是,我就按照王光辉局长的要求,到他的办公室,向他交齐了我驾校办理建设用地和有关证件的费用10万元,他当即给我开具了收据。我要求王光辉局长给我开正规发票,他说发票用完了,等局里领回发票后,再让我以收条换成发票,并让我安心办驾校。
在我办驾校工作中,许昌县交通局向我要德永驾校所用土地是建设用地的证明,我就到许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土地稽查局找局长王光辉,我向他说明上述情况,他就给我开具了加盖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公章的证明,证明我德永驾校的土地已变成建设用地。就在这种情况下,熊广田、周建红和田桂珍等人出于私人利益目的,官商勾结公权私用,采取突然袭击的手段,以政府的名义使用暴力,非法强拆了我合法的德永驾校。
许昌市政府原副市长熊广田和基层政府官员周建红、田桂珍与富商密友相互勾结,公权私用,采取突然袭击的手段,使用暴力强拆了我合法德永驾校,徇私枉法,违反相关法律程序,肆意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然剥夺我的知情权和申请行政复议等权利,给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上述违法乱纪人员,对此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至于后来土地稽查局局长王光辉因违法犯罪被抓捕判刑,那是他的事情,与我无关。他捕前收费用给我办理驾校相关土地手续是他的职务行为,一切责任由他和政府部门承担。他在履行职务中代表政府部门,不负责任,违法乱纪,给我造成的损失,他和相关政府部门必须承担,我决不会放弃让政府相关部门赔偿我损失的权利。
为了揭露事实真相,戳穿熊广田、周建红和田桂珍等政府官员与富商黑恶势力相互勾结的阴谋诡计,伸张正义,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各界申明官商勾结强拆我驾校的真实情况。请党和政府、各级纪检机关领导、各新闻媒体记者和广大网民擦亮眼睛,分清是非,帮我维护公平和正义,不要受熊广田、周建红和田桂珍那伙人的蒙骗,不要听他们胡说八道。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河南省党代会已经召开,都是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强调把权力锁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河南省党代会全面从严治党的英明决策,就像一个强力的紧箍咒戴在熊广田、周建红和田桂珍这些违法乱纪官员的头上,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就像一把利剑悬在熊广田、周建红和田桂珍这些不法官员的头上,让他们不敢再放肆地违法乱纪,他们官商勾结、公权私用、胡作非为的空间已经很小了。
许昌市政府官员熊广田、周建红和田桂珍与不法富商勾结,非法强拆了我的合法驾校,这个铁的事实谁也抹不掉,无论他们怎么狡辩,怎么抵赖,再绞尽脑汁歪曲事实,都是徒劳的。我向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提供的熊广田、周建红和田桂珍那伙人非法拆砸我的合法驾校的所有证据材料,以及我向社会各界申明事实真相的话语,我保证真实可靠,没有半点虚假。如有虚假不实,我愿承担相应责任。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敬请各新闻媒体记者,敬请各位热心的网民,借助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东风,利用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声讨和打击违法犯罪,遏制腐败,帮我伸张正义。
非法强拆事件受害人:谢德永
联系电话:13733605258
2016年11月5日
(相关证据材料附后,请鉴阅)
(此贴转载于中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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